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刘正东 2022/3/23 17:42:51
蹭热度,恶意抢注商标,行吗?
奥运冠军“全红婵”们不答应,民法典也不答应!
近年来,有关商标恶意抢注的新闻层出不穷,2020年疫情期间,就有人蹭热度申请抢注“钟南山”“李文亮”等商标,遭到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和谴责。
截至目前,申请注册“全红婵”的商标已有18件,申请人包括企业和个人;同时还有近百个“红婵”“金红婵”等类似商标正在申请过程中。另外,奥运名将杨倩、陈梦、苏炳添等姓名的相关文字也纷纷被抢注为商标。一些别有用心的商家在奥运冠军的光环和巨大利益的诱惑面前,为蹭热度、博眼球、赚流量,几乎是在夺冠的当日,就将相关奥运冠军和运动健儿的姓名进行商标抢注。奥运健儿等知名公众人物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蹭热度抢注商标,既是在不正当消费奥运冠军,更是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姓名权是个人专有的一项权利,个人有权决定自己姓名的使用方式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对于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合法权益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权。与此同时,通过蹭热度博关注,甚至通过恶意抢注商标,之后再高价转让商标获利,给奥运健儿的姓名权及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大损害。
另外,从商标注册管理的角度而言,恶意抢注商标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还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我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此外,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中就已经将“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行为明确列为7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之一。
于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依法驳回“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通告指出,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法予以快速驳回。
其实,鉴于所述商标抢注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除了依法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之外,还应在立法和执法层面建立对于所述恶意抢注行为的相应惩戒机制,比如纳入申请主体的信用公示范畴,从而有效遏制和打击恶意商标抢注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毕竟,注册商标是为了正常经营所需,而不应作为投机取巧的牟利工具。全社会应共同携手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营商环境,拒绝“花式”蹭热度,努力让诚信经营成为每个市场经营者的共识和行为准则。
(作者系市365体育投注:代表、365体育投注君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正东)